洛阳常晓潇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常晓潇律师拥有令人瞩目的教育背景。他本科毕业于河南科技学院,后又在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深造,获得硕士学位。双学历的加持,让他在法学领域有着更为深厚的底蕴和独特的见解。常晓潇律师执业年限已达10年,执业证号为14103201610789592,专注于洛阳地区的法律服务。他身兼数职,是河南周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民盟洛阳洛城支部副主委,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法学专家,同时还担任洛阳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公司法委员会委员、行风建设委员会委员。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等擅长领域,他都有着卓越的表现。成功案例:为诈骗案当事人取保候审2019年,发生了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马某接受被害人委托办理经适房购买手续并收取手续费,然而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了房屋认购政策变动等客观因素影响,最终房屋认购失败,马某退还了部分手续费。但之后被害人报案,马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拘留,到案后马某拒不交代案件事实情况。在公安侦查阶段,常律师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马某被拘留后,常律师第一时间接受委托,前往看守所会见马某。在那里,他详细了解案件事实情况,耐心地告知马某应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工作如实供述。同时,他约见案件承办人,深入了解马某涉嫌罪名及已侦查的案件事实。在确定案件辩护策略为无罪辩护的基础上,常律师有条不紊地整理材料,向办案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不批准逮捕辩护意见》及《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意见》。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马某成功取保候审。持续辩护:力争不起诉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常律师并未放松。他让马某把剩余手续费向被害人退还完毕,精心制作了《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这份辩护意见主要从马某收取被害人钱款主观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没有实施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等诈骗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等角度进行了详细阐述,为马某力争不起诉。材料递交后,常律师多次与承办人沟通起诉意见,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后经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检察院完全采纳了常律师的辩护意见,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对马某作不起诉处理。常晓潇律师用他的专业、智慧和坚持,成功为诈骗案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的每一次辩护,都像是一场严谨而精彩绝伦的法律博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坚定前行,成为众多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刑事辩护案件,还是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等,常晓潇律师都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着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书写着法律公正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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