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通常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比如正常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就是按照3500元/月来计算。劳动者要主张双倍工资赔偿,需注意仲裁时效,一般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在此期间,劳动者应积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及未签合同事实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促使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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