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执行管制时,由公安机关执行。罪犯在执行期间,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同时,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执行机关会定期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进行考察,了解其遵守规定的情况。如果罪犯违反管制规定,执行机关会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记过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重新收监执行剩余刑期。在管制执行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