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新强,1970年3月15日出生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毕业于中国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是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丰富的法律执业经验。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的执业情况以及重点案例。一、执业履历丰富万新强律师执业年限长达二十三年。2004年,他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开启了在陕西奉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生涯。2013年,他进入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原渭南市国资律师事务所),并于2017年成为律所合伙人。2021年元月,他被推举为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主任。他长期从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商事、股权纠纷、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业务。曾担任建行、农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中国邮储银行蒲城县支行等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过多起金融纠纷案件,办理过千余起各类案件,在金融非诉讼和诉讼纠纷处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还担任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市财政局等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了数十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二、专业能力卓越从业以来,万新强律师办理了数千起诉讼案件,处置过数起涉案总金额上亿元的银行、企业资产处置案件。他为国有商业银行代理过多起资产回收以及涉及银行纠纷方面的诉讼案件,成功回收过多起金额巨大的被列入呆坏账的贷款,在银行、保险诉讼方面经验丰富。此外,他还担任过破产企业的破产管理人,负责白水县圣亿达包装有限公司破产企业管理人的工作以及渭南市XX金属镁有限公司清算破产案件。他连年被司法局和本单位评为优秀律师和先进工作者,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宗旨,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三、经典案例剖析(一)朱某(化名)故意伤害罪案朱某(化名)因故意伤害罪(致死),一审被判处15年,经万新强律师努力,二审改判为14年。在这个案件中,万新强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定程度的从轻判决。(二)孙某香(化名)诉陕西省XX县人民政府、第三人杨某某(化名)拆迁行政协议案这是万新强律师代理的一起具有重大意义的案件。孙某香(化名)作为原告,起诉陕西省XX县人民政府和第三人杨某某(化名)关于拆迁行政协议的纠纷。一审中,中院撤销了2016年X月X日XX县人民政府组建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指挥部与杨某某(化名)签订的《XX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二审中,万新强律师继续为孙某香(化名)据理力争,最终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这一案件的成功,不仅维护了当事人孙某香(化名)的合法权益,也对规范政府拆迁行政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贠某某(化名)诉刘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这起案件中,判决王某某(化名)不承担还款义务,二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再审依然支持了一审对王的判决。万新强律师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准确把握法律关系和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四)罗某友(化名)交通肇事罪案被告人罗某友(化名)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万新强律师在该案件中,从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出发,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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