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我国,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具有以下特点:具有排他性,即某一特定土地的所有权只能归属于一个主体;具有绝对性,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支配不受他人非法干涉;具有永续性,只要土地存在,所有权就存在。土地所有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需遵循法定程序。其变更可能因征收、划拨等原因。消灭的情形如土地灭失、土地被依法征收等。明确土地所有权归属对于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保障土地合理利用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它为土地的各项使用和流转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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