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6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于工作6年的情况,前11个月可主张双倍工资。即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11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同时,若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如社保未按时足额缴纳导致的医疗、养老等权益受损,用人单位还应赔偿相应损失。此外,从用工满一年起,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后,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仍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劳动者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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