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理念,深耕法律十余载杨晶晶律师自2012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13年。她始终坚守“专业、尽责、公益、坚守”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精耕细作。她是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身兼中共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婺城区刑事委员会委员及金华市律师协会巾帼律政团成员等多重职责,在专业领域与行业建设中都积极履职。她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拥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执业证号为1330************080,服务地区为浙江金华,办公地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磐路1188号(金磐数字经济园B220-225)。投身公益,守护弱势群体权益杨晶晶律师多年来一直心系公益,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作为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她长期扎根基层,为困难群众提供专业、免费的法律服务,用法律的力量守护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15年,她因突出的法律援助工作成效,被金华市司法局评为“金华市首届首秀法律援助律师”。2023年,她主动担当,作为值班律师参与金华市妇联法律援助工作,助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2025年,她又因在党务工作中的优异表现,被中共金华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诸多荣誉的背后,是她对法律事业的赤诚与坚守。专业精湛,成功办理近千案件在专业方面,杨晶晶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至今,她已成功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涵盖婚姻、遗产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多个法律领域。凭借严谨的办案思路和娴熟的法律技能,她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累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行业同仁的高度认可。2024年度,她还获评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典型案例,彰显专业实力陈某某(化名)诈骗案陈某某(化名)因帮陈甲(化名)协调案件事宜收取60万元请托费,后被陈甲(化名)以涉嫌诈骗控告。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对陈某某(化名)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杨晶晶律师明确辩护思路,多次会见当事人,梳理证据线索,撰写并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与承办检察官、民警充分沟通。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对陈某某(化名)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撤销该案侦查,陈某某(化名)顺利释放。王某某挪用资金案2024年7月,王某某涉嫌挪用资金案移送公安局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侦查机关指控王某某挪用集体电费49万余元。杨晶晶律师全面阅卷,梳理出资金混同、证据不足、无主观故意等疑点,多次与当事人及办案人员沟通,撰写《辩护意见书》。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开设赌场罪案李某受他人雇佣为网络赌博平台提供服务,涉案赌资数额较大,且有刑事前科及多次行政处罚,庭审中被法院决定逮捕。杨晶晶律师以量刑辩护为核心,梳理从轻减轻情节,结合家庭特殊情况力争缓刑。庭前全面阅卷,庭审阐述观点,庭后多次与法官沟通。最终,法院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并依法适用缓刑。未来,杨晶晶律师将继续坚守法律初心,兼顾专业执业与公益担当,以更扎实的专业能力和更务实的工作作风,践行律师的使命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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