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贺律师,毕业于扬州大学,拥有法学学位,现就职于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21320********92,服务地区为江苏宿迁,具体联系地址是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14号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他自执业至今已有11年,担任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刑事部主任,同时还是宿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2021年8月,经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认定为“三级律师”。在这11年的执业生涯中,黄贺律师收获了诸多荣誉。2014年,他办理的“张某(化名)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获得由宿迁市司法局及宿迁市总工会联合颁发“宿迁市法律援助案件十佳优秀案例”荣誉;2021年3月,获得由宿迁市律师协会颁发的“2020年度优秀律师”荣誉;2025年,获得宿迁市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人。此外,他还曾是宿迁广播电视台法力无边节目特邀嘉宾。黄贺律师专业领域广泛,尤其在刑事辩护方面表现出色,擅长处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受贿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多起无罪、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成功辩护案例,其中“陈某(化名)被控合同诈骗最终判决无罪案”入选“扬子鳄刑辩联盟精选刑事案例集”。同时,他还精通建设工程、公司股权、重大民商事纠纷及执行纠纷等领域,在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企业破产清算、企业并购等新型法律服务领域也有深入研究和独到建树。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黄贺律师办理了近千件案件,形成了严谨、高效、专业、务实的办案风格,始终奉行“专心致志、尽职尽责”的职业道德,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担任了包括宿迁市苏x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绿xx动有限公司、北京xx环保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他一直秉承着“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的服务理念,以极致的专业知识、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办案思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以下为大家分享黄贺律师办理的几个典型案例。2024年,陈某(化名)因涉嫌“组织偷越GBJ罪”被提起公诉,GSJG在其认罪认罚的基础上建议量刑6-7年。黄贺律师作为辩护人,仔细推敲案件细节,严谨论证,提出陈某(化名)在整个犯罪行为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的观点。他通过陈某(化名)的讯问笔录、其他被告人的讯问笔录等证据,证明陈某(化名)在偷渡过程中仅仅起到传达作用,且无“蛇头”联系方式,偷渡路线也不是其安排的。最终,FY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处陈某(化名)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取得了罪轻的良好效果。2019年,刘某(化名)醉酒后可能划伤车辆,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其立案侦查。黄贺律师介入后,发现该案证据存在问题。鉴定报告对四辆车被划部位鉴定程序违法,未到实际受损车辆处核查,未通知当事人到场,也未进行现场勘察。且除一位车主报案外,其他车辆划痕价值鉴定具有争议性,不应作为鉴定依据。最终,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予起诉。2017年,李某(化名)因交通肇事案一审被判决犯交通肇事罪。黄贺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认为被害人违反交通法规擅自在机动车道行走,李某(化名)驾驶的机动车具有安全隐患与本次交通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且被害人擅自出院导致死亡后果,一审法院未查明相关情况。二审期间,经多次与法官沟通,提交辩护词,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李某(化名)免予刑事处罚。在泗洪县瑶沟乡某小区项目工程款纠纷案件中,陈某(化名)等三人因工程资金问题与甲公司产生纠纷,被指控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公诉机关建议数罪并罚,综合刑期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黄贺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陈某(化名)等人进行辩护,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黄贺律师在11年的执业生涯中,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是值得当事人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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