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当事人是否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需综合审查相关合同条款、交易习惯及沟通记录等。若合同中有明确表述,如约定“商品通过快递物流方式交付”或类似指向快递交付的具体条款,可认定当事人有此约定。若合同未提及,但双方过往交易长期采用快递物流交付商品,且此次交易无相反表示,依据交易习惯也可推断存在该约定。另外,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书面沟通中,若有关于采用快递物流交付商品的协商、确认等内容,同样能证明当事人有此约定。总之,要全面考量各种相关因素,依据证据规则来准确判断当事人是否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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