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包括以下几类: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区别于成年人的特殊规定,如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等,旨在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二、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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