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复审,首先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审申请。一般自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需准备充分材料,包括《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商标局邮寄的《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商标图样、商标申请书件(如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变更申请书等)、相关证据材料(如使用证据、在先权利证据等)。材料准备完毕后,按照要求填写《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写明复审理由,清晰阐述商标具有可注册性,例如商标的显著性、与在先商标的区别等。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等方式。之后等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受理、审查。评审委员会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进行审理,作出复审决定。若复审成功,商标将继续进入注册流程;若失败,申请人可根据情况考虑是否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如行政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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