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的“N+1”中,“N”指的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1”指的是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形下,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情形通常是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确保其在被辞退时能得到合理补偿,同时也促使用人单位规范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保障劳动关系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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