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屋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房屋为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是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协商分割,可采取实物分割、折价补偿等方式。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判决。例如,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会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总之,离婚房屋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