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分居多久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且分居已满两年。总之,想解除婚姻关系,要通过合法的程序办理,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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