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敲诈勒索”的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一般来说,多次敲诈勒索指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这里的次数计算,需每次敲诈勒索行为都独立成案。每次敲诈勒索行为,都应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等。对于虽有多次行为,但其中部分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不认定为犯罪行为计入敲诈勒索次数。在判断是否属于多次敲诈勒索时,还需考虑行为的时间跨度、行为之间的关联性等。若行为具有连续性、关联性,即便时间间隔较长,也可能认定为多次敲诈勒索。例如,在一段时间内针对同一被害人或同一类被害人,以相似手段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多次。司法实践中,会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判断是否构成多次敲诈勒索,以正确适用法律,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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