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员工签订合同,辞职时可能涉及赔偿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用人单位未签合同,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赔偿。具体而言,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若超过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时,可依法主张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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