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华明律师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他于2011年开始在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14年以上的执业年限,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合规等领域。他带领团队代理了大小民事和刑事案件千余起,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强奸罪案件。一、案件初始困境案件始于侦查阶段,当事人家属第一时间委托晏华明律师团队介入,目标是推动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然而,案件初期证据“错位”带来巨大挑战。嫌疑人与被害人实际发生三次性关系,但侦查笔录中,嫌疑人仅提及最后一次,被害人只陈述了第一次,中间一次双方均未提及。并且,两份核心不利证据——被害人闺蜜向其男友发送的“女孩不自愿”的信息、证人关于被害人存在“不自愿意思表示”的证言,最终导致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二、团队积极应对(一)获取关键事实逮捕决定并未让晏华明律师团队放弃。团队多次会见未成年当事人,反复强调如实陈述对辩护的重要性。在耐心引导与信任建立后,当事人完整供述了三次性关系的全部经过,为后续辩护策略调整提供了关键事实支撑。(二)申请调查取证在公安侦查阶段,团队就察觉到关键证据缺失,先后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要求调取案发现场监控、恢复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但初期申请因多种原因未能落实,辩护工作陷入被动。三、策略调整推进(一)双线并行策略面对不利局面,团队迅速调整策略,双线并行。一方面,持续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多轮沟通,强调关键证据对案件事实认定的重要性,推动证据调取;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当事人与被害人的和解事宜。在和解协商中,团队聚焦“因性关系产生的民事纠纷”,未对“是否构成强奸”定性,最终促成当事人向被害人支付补偿,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当事人也被检察院释放。(二)转机出现释放后,团队目标升级为推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时转机出现,公安机关与检察院配合调取了案发现场监控,恢复了部分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监控显示当事人与被害人在第二次、第三次性关系前后有正常接触互动,微信聊天记录也印证被害人笔录陈述不实,这些新证据为案件逆转奠定基础。四、审查起诉协商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提出协商方案:若当事人认罪,仅对第一次性关系的事实进行认定,后两次不计入案件事实,即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晏华明律师团队虽认为当事人行为不构成强奸罪,但综合考虑当事人系未成年人、不起诉相当于无罪释放且可实现犯罪记录封存等因素,与当事人及家属深入沟通后,当事人同意认罪。五、最终圆满结果历经无数次沟通、协商与坚持,检察院最终采纳了晏华明律师团队的意见,结合新调取的证据、被害人的谅解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决定让未成年当事人免受刑事处罚,消除了刑事案底对其升学、就业的影响,为他的人生重新铺就了光明道路。晏华明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执着的精神,他深知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与未来。如果您身处深圳,面临强奸罪等刑事案件的法律困境,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刑事辩护的复杂情形,不妨联系晏华明律师团队,他们将凭借专业经验为您提供精细化、全方位的辩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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