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需要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智慧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吴俊辉律师,本科毕业于南京大学,执业于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律师及名誉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3205202411764607,服务地区为苏州,联系地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现代传媒大厦21楼。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精湛的专业能力,成功代理了一起复杂的股东投资款纠纷案。案件成果:成功驳回原告诉请,为客户挽回损失2024年,原告王女士(化名)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郭女士诉至上海市人民法院,要求返还借款及利息。郭女士在沟通中曾自认欠款,面临极大败诉风险。吴俊辉律师介入后,成功将案件性质由借贷扭转为投资。在上海、苏州两地的关联诉讼中,最终促使两地法院均驳回原告王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为客户挽回了高额经济损失。办案过程:巧妙策略扭转乾坤-重新定性法律关系:吴俊辉律师明确指出双方之间不存在借贷合意,款项性质并非借款,而是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出资款。通过指导委托人系统整理并提交《股份合作协议》、讨论公司经营的微信记录、三方签订协议的视频以及证人证言等一系列证据,完整还原了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合作本质。-有效解释不利证据:针对郭女士微信聊天记录中“嗯”这一关键不利证据,结合上下文语境及交易习惯进行解释,指出其并非对“欠款”的确认,而是在特定合作背景下对对方陈述的敷衍性回应,不能独立作为借贷关系的证明。上海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认定双方存在合伙关系,款项系投资款,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二次诉讼全面防御:原告以“合同纠纷”为由将郭女士及其公司诉至苏州市人民法院,请求返还投资款及利息。吴俊辉律师及团队制定了周密防御方案。强化股东身份事实,强调原告具备股东实质特征,出资款已转化为公司法人财产,无权要求直接返还;援引既判力与禁反言原则,指出原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坚持清算前置程序,说明公司未经清算股东无权直接抽回出资;针对原告提交的上海庭审笔录片段化摘录,提交专项《质证意见》,请求法院不予采纳。最终,苏州法院再次采纳代理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重要经验总结:专业判断与系统规划是关键-穿透表象精准定性:不被“欠条”“还款”等表面现象所迷惑,准确识别并构建符合客观事实的法律关系。-化被动为主动:巧妙利用第一次诉讼的有利判决,作为后续诉讼的坚实防御基础,形成“连锁胜势”。-专业判断果断取舍:在委托人存在不利自认的情况下,没有在借贷框架内纠缠,而是引导当事人回归合作本源,从根本上否定对方的请求权基础。-诉讼策略系统性规划:两次诉讼并非孤立应对,而是整体战略部署下的协同作战,实现法律效果的最大化。在法律的道路上,吴俊辉律师用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这起案件不仅为客户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也为处理类似疑难复杂纠纷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司法实践样本。它让我们看到,在法律的天平上,事实与证据才是最终的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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