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行政诉讼 > 陈莉律师:医保诈骗案成功辩护获不起诉

陈莉律师:医保诈骗案成功辩护获不起诉

2026.03.20行政诉讼6人浏览

专业律师陈莉简介
陈莉律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拥有12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207201411472723。她现任上海融孚(连云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以及副主任律师,主要服务地区为连云港。若您有法律相关需求,可前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紫金大厦2号楼1109室与她面谈。

医保诈骗案基本事实
在这起医保诈骗案中,甲方在为乙方公司提供运输卸货服务时意外受伤,此情况本属于工伤范畴。然而,甲方在明知是工伤的情况下,隐瞒了真实的受伤经过,违规申报医保报销,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医保资金。之后,甲方就受伤赔偿事宜对乙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终审判决乙方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后来,甲方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还全额退还了诈骗所得的医保款项。

律师核心作用凸显
陈莉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在程序权利保障方面,她协助甲方充分知晓认罪认罚从宽的法律后果,保障了甲方的辩护权与程序选择权,让甲方能在法律框架内做出最有利的选择。其次,在法律事实梳理上,陈莉律师协助厘清了案件事实,固定了自首、全额退赃等关键从轻情节,为案件的定性与处理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再者,她引导甲方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审查,推动了案件的从宽处理。最后,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陈莉律师助力司法机关认定甲方犯罪情节轻微,最终实现了不起诉的结果,最大程度地维护了甲方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处理结果
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甲方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但由于甲方具有犯罪情节轻微、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检察机关依法对甲方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也彰显了陈莉律师在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辩护技巧。

如果您在连云港地区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前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紫金大厦2号楼1109室,寻求陈莉律师的专业帮助。她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或许能为您解决难题,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

2004~2026年,27W+ 专业律师在华律网

解决了 5,000W+ 个问题

今日咨询:5,394 条,律师解答:21,490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