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鑫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拥有本科学历,是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执业年限长达10年,服务地区为青岛,担任青岛市知识产权维权中心调解员。他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劳动争议等领域。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理的一起合同诈骗辩护成功案例。合同诈骗案详情2023年8月,被告人某某(化名)与他人共谋,以成立房产托管租赁公司分公司为幌子,虚构房产托管装修租赁盈利的经营模式,骗取客户装修款。从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间,该公司累计收取数十名客户装修款共计390余万元,扣除少量支付的“租金”及退款后,实际骗取客户钱款377万余元。2024年1月,涉案人员以公司放假为由关闭公司并逃匿,被告人某某于2024年11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归案后其于2024年12月退缴违法所得40万元。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其与他人合伙实施合同诈骗,数额巨大,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应诉艰难险阻此案件应诉存在诸多难点。首先,涉案数额巨大,量刑起点较高。本案涉案诈骗金额达377万余元,属于合同诈骗罪中“数额巨大”范畴,依据刑法规定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被告人面临六年六个月以上的有期徒刑,量刑辩护空间看似狭窄。其次,共同犯罪中作用认定争议大。本案系多人共谋的共同犯罪,涉案人员分工不同,控方将被告人认定为犯罪行为的主要参与人,如何界定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作用,成为本案辩护的核心争议点。最后,证据链较为完整,推翻指控难度大。公诉机关当庭提交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及审计报告等多组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实涉案合同诈骗的基本事实,辩护人难以从事实层面否定指控,辩护方向受限。精准辩护思路张鑫律师接受委托后,确定了“认罪认罚为基础,从轻情节为核心”的辩护思路。一是认可基本事实,配合认罪认罚。鉴于本案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亦无异议,辩护人引导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在审判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被告人争取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二是厘清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作用。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未实际参与涉案合同的签署、履行及直接收款过程,仅参与了部分前期筹备及人员安排工作,相较于其他主犯,其实际参与程度较低,主观恶性较小,请求法庭在量刑时予以区分。三是突出被告人的法定、酌定从轻情节。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构成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较低;被告人在案发后积极退缴违法所得40万元,主动弥补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属于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四是结合量刑建议,提出合理量刑意见。辩护人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范围内,结合上述从轻情节,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具体量刑意见,请求法庭在考量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的基础上,作出罪刑相适应的判决。理想判决结果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对张鑫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全面审查。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未实际参与合同签署、履行、收款过程,主观恶性较小”的意见,法院虽未完全采纳,但在裁判中对被告人的具体分工予以明确,认定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与其他涉案人员存在客观差异;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的辩护意见,法院依法予以采纳,认定上述情节均为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依据。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退缴的40万元违法所得用于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不足部分承担共同退赔责任。该判决结果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范围内,充分体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效果,相较于公诉机关建议的量刑下限,虽仅略有调整,但结合本案涉案数额巨大的情节,已实现罪刑相适应的辩护目标,被告人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未提起上诉。张鑫律师在这起合同诈骗辩护案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准的辩护策略,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理想的判决结果,也为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合同诈骗等财产型共同犯罪案件中,灵活的辩护策略和对从轻情节的精准挖掘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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