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诉讼费的收取情况如下:1. 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等。具体计算需依据你诉讼请求涉及的金额来确定。2. 其他诉讼费用:包括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若有这些费用产生,也需由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3. 预交情况:一般由原告在立案时预交诉讼费。如果原告胜诉,诉讼费最终可由被告承担;若原告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双方各自承担的比例;若原告败诉,通常需自行承担诉讼费。4. 缓交、减交、免交: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如经济困难等,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和裁定是否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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