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保险的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保险为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缴费方式为一次性趸交,那么该保险一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若保险是婚前购买,但婚后仍有持续缴费,婚后所缴保费对应的保单现金价值部分,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对这部分进行分割。分割方式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可能会考虑保单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对保险的贡献等因素。若保险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无论是以一方还是双方名义投保,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此外,具有人身属性的保险,如以被保险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若受益人为特定的个人,一般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总之,离婚时保险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准确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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