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取得的过节费通常是需要缴纳个税的。1.首先,退休人员如果从原任职单位取得过节费,按照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其次,如果退休人员是从其他单位取得过节费,也应根据过节费的性质来判断。若属于与任职受雇相关的所得,一般要缴纳个税;若属于纯粹的馈赠等性质,则可能无需缴纳。3.再者,具体计算时,将过节费并入综合所得(如果适用综合所得计税方式),扣除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按照相应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总之,退休人员取得的过节费是否缴个税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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