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南昌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既懂医又懂法的专业律师——龚淑芳。她现执业于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达23年,执业证号为1360120*********62。龚淑芳律师拥有本科医学学士的教育背景,不仅具有律师执业证,还持有医师执业证,有着丰富的医学临床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知识。她担任过主任医师,是南昌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还是江西省人大法制委、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顾问,以及江西省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专业能力铸就胜诉佳绩龚淑芳律师在医疗纠纷领域成绩斐然。在2024年7月代理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中,原告刘女士(化名)因孕期不适到某县妇幼保健院就诊,院方诊疗过错导致足月新生儿死亡,刘女士本人也因产后并发症经历抢救。龚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病历资料,指出医院在监测胎心异常、未及时诊断宫内感染、延迟剖宫产等方面的明显过错。申请司法鉴定后,鉴定结论明确医院过错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原因力为主要原因,参与度为75%。在应对被告抗辩时,龚律师有理有据,精确计算各项损失。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51,362.34元。细致工作维护合法权益2023年3月6日,原告凌某因精神障碍发作误服农药,在南昌XXX医院救治时从三楼窗户跳下致截瘫等严重损伤。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出医院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龚淑芳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收集证据,申请司法鉴定,参与庭审质证。针对鉴定意见中“同等责任”的结论,她积极质询鉴定人员,强调医院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精准计算损失后,主张赔偿总额224万余元。法院最终认定医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应向凌某支付915,375.17元。专业论证争取高额赔偿2020年,患者肖X发骑电动车摔倒后在吉安XX医院治疗死亡。龚淑芳律师担任其亲属的诉讼代理人,在司法鉴定听证会提出三点意见:医方对患者“急性心梗”漏诊,致患者丧失抢救时机;医方违反法律规定,未履行告知义务;医方对患者抢救不及时,措施不力。司法鉴定机构和法院均采信其意见,认定医方承担主要责任,最终判决医院赔偿肖X发近亲属各项损失合计56万余。龚淑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细致的工作态度和有力的法律论证,在医疗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公平正义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江西南昌的法律界和医疗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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