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工作了三个月未签合同,那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2.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后,用人单位仍需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等,保障劳动者权益。3. 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来主张赔偿。需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说明情况及诉求。4. 仲裁机构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需到庭陈述,提供证据。仲裁委根据审理情况作出裁决。5. 若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促使用人单位支付赔偿款。6. 此外,在未签合同期间,劳动者仍享有正常工作应得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用人单位不能因未签合同而克扣或拖欠。若发生此类情况,劳动者同样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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