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费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凭医院票据实报实销。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根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各地规定确定。3.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的工伤职工。4.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安排,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5. 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职工虽未评上伤残等级,但因工伤实际遭受了上述损失,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给予相应赔偿。赔偿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费用票据、劳动合同等,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赔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