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以下赔偿:1. 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工作三个月未签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可要求单位支付两个月的双倍工资。计算基数按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2. 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后,单位仍需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应支付双倍工资。3. 补缴社保: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未缴纳的,需补缴自用工之日起的社保费用。4. 经济补偿:如果因为单位未签合同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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