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长期病假,工资计算方式如下:1. 病假工资基数: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集体合同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2. 计算系数: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의60%计发。需注意,各地可能在具体执行标准上存在差异,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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