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工作16年被辞退,可能获得以下补偿:1.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16年,应支付1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 代通知金:如果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3. 违法解除赔偿金:若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32个月工资。4. 其他福利:如未休年假的工资补偿等。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5. 社保补缴:可要求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劳动者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辞退通知等,与单位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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