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明确房产归属原则:一般情况下,父母首付婚前买房,若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该房产通常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双方共同财产。2. 对于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情况: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补偿时,需先确定共同还贷本息数额,再根据房产增值情况按比例计算补偿金额。比如,房屋购买价100万,首付30万由一方父母出,贷款70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0万,房屋增值到150万。那么共同还贷占总房价款比例为20÷100 = 20%,增值部分为150 100 = 50万,补偿另一方的金额为(20 + 50×20%)÷2 = 15万。3. 对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情况: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可以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婚姻状况等来确定具体分割比例。比如一方出资较多,可能适当多分;双方都有稳定工作且对房屋使用情况相当,可能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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