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来看:1. 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如果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子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 一方婚前贷款购买:若房子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 婚后购买: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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