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2. 但存在特殊情形:无法通知的,比如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公安机关会在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3. 通知方式通常是通过书面或电话等形式。书面通知会送达家属手中,告知拘留原因、地点等信息;电话通知则是民警直接与家属联系说明情况。4. 如果家属长时间未收到通知,可以主动联系当地公安机关询问情况,了解亲人是否被依法拘留以及拘留的具体情况。5. 家属在接到通知后,有权了解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如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等。同时,若对拘留决定有异议,可依法通过合法途径提出申诉或复议等。例如,可以向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重新审查拘留决定是否合法、适当。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