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内合同到期,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如下:1.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处于孕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2. 用人单位义务:用人单位有义务延续劳动合同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为女职工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待遇。3. 女职工权益保障: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合法权益,确保她们能顺利度过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不因劳动合同到期而失去工作和相应保障。4. 特殊情况:如果女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女职工存在过错且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总之,孕期内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通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需延续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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