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不负责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如果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故意引发的,交强险不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受害人故意碰瓷等情况。2. 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交强险主要保障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被保险人自己的财产损失不负责赔偿。3.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这些间接损失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4.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不承担这类法律程序产生的费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明确交强险赔偿范围,对于不属于交强险负责的情况,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责任承担主体,以妥善处理事故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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