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的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区别:1. 条件的性质: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比如约定如果明天天气好,就去公园游玩,明天天气是否好不确定。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是将来确定会到来的。比如约定下个月1号交货,下个月1号肯定会到。2. 合同效力的起始或终止:附条件合同在条件成就时生效或失效。条件成就前,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如上述天气好的条件成就,去公园游玩的合同才生效。附期限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或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到了约定的下个月1号,交货合同生效。3. 对当事人的约束:当事人在附条件合同中需等待条件成就或不成就来确定合同效力。在条件未成就前,不能随意违背诚信促使或阻碍条件成就。附期限合同中当事人只需等待期限到来,无需额外行为影响合同效力。4. 不确定性程度:附条件合同的不确定性更高,因为条件是否发生难以预料。附期限合同相对更具确定性,期限的到来是可预期的。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