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资不抵债时,相关责任如下:1. 清偿债务责任:企业需以全部资产对债务进行清偿。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法定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税款等,最后偿还普通债权。2. 通知和公告义务: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告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等相关事宜,保障债权人知情权。3. 配合清算责任: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如实提供财务状况、债权债务等资料,协助清算组清理资产、追收债权等。4. 对管理人员的责任: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存在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可能还会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5. 出资人责任: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6. 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责任:企业的保证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需按照相应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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