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违约金的约定方式:建筑工程合同当事人可自行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比如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的违约金。2. 违约金的调整:若违约金约定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调整。一般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3. 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即便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仍可能需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除非继续履行已不可能或不合理。比如一方未按时交付工程材料,支付违约金后仍需按约提供材料。4. 违约金的支付条件:当一方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比如承包方未按工期完工,发包方有权依约要求承包方支付违约金。5. 违约金的范围界定:主要涵盖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像发包方因承包方违约导致工程延误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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