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2. 《劳动法》: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3. 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比如有的地方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对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延长产假奖励,像延长30天等。同时,一些地区还规定了男方的护理假,方便男方照顾产妇和新生儿。4. 产假期间待遇: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