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员工工作了3个月,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2. 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3.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仍需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二倍工资。4. 员工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主张赔偿。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5. 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裁决,若员工胜诉,用人单位应按照裁决结果支付赔偿。6. 若用人单位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一般需按照仲裁结果先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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