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员工通常可以获得相应补偿,但不是简单的“N+1”。1. 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 特殊情况:如果公司破产时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过错情形,比如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除了上述正常经济补偿外,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类似“N+1”。3. 支付顺序:公司破产时,员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等在破产财产清偿中享有优先地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总之,公司破产时员工补偿需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顺序来确定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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