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云雷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拥有10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20520********96,服务地区为江苏苏州。他是吴中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江苏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委员、吴中律协刑事委员会委员、江苏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江苏观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事、股权纠纷、刑事案件等领域。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例。加工合同纠纷核心争议在哪上诉人罗某(化名)与被上诉人李某(化名)之间的加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合同第二履行年度(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的加工费是否已足额支付。2014年2月16日,李某与罗某签订为期两年的《承包合同》,约定李某承包罗某木片厂的生产,罗某按产量(每年保底8000吨,单价45元/吨)支付加工费。第一年款项已结清,第二年实际产量为4457.04吨,罗某按此产量支付了202622元。李某主张,根据合同保底约定,罗某应按8000吨(即360000元)支付,扣除已付款项,尚欠157378元及利息。李某向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支持了其诉讼请求,罗某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孙云雷律师如何助力胜诉孙云雷律师作为被上诉人李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起到了关键作用。首先,精准锁定核心争议,固定有利证据。面对罗某“合同一年一签”“款项已结清”的抗辩,孙云雷律师抓住《承包合同》中“合同有效期为二年”及“保底8000吨”的关键条款,确立了计算加工费总额的合同依据。针对2016年2月结算单,他主张该结算单仅针对“实际加工量”的价款,未涵盖“未达保底产量”部分的差价结算,且单上“未注明双方再无其他纠葛”,有效驳斥了罗某“已全部结清”的主张,使结算单成为佐证欠付事实的有利证据。其次,有效运用举证规则,掌握诉讼主动权。在一审和二审中,罗某提出“李某应提供欠条等欠款证据”,孙云雷律师通过“合同+结算单”的组合,构建了“合同约定付款总额->对方确认部分付款->差额即欠款”的完整逻辑链,使得欠款事实清晰,无需额外书面欠条证明。法庭采纳了孙云雷律师一方的观点,要求主张“已全部支付”的罗某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在其未能提供全部付款凭证的情况下,上诉理由无法获得法院支持。最后,维护委托人权益,保障判决结果有效执行。诉讼请求方面,孙云雷律师不仅要求支付本金,还明确提出要求支付“自起诉之日起的利息”,为委托人争取了合法经济利益。最终,法院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且判决书中明确了具体的履行方式,确保了判决的可执行性。一审、二审共计6896元的诉讼费用均由败诉方罗某承担,降低了委托人的维权成本。二审判决结果如何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罗某需向李某支付剩余加工费157378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孙云雷律师在本案中的出色表现,充分展示了专业律师在复杂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有效的证据组织和对诉讼程序的娴熟驾驭,为委托人奠定胜局、争取最大权益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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