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定解除权产生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解除合同。2.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像卖方明确告知买方不会交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例如租客逾期不交房租,房东催告后仍不支付,房东可解除租赁合同。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卖方交付的货物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导致买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当出现上述情形时,当事人可以依法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行使解除权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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