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和违约存在以下区别:1. 发生时间:缔约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尚未成立;违约则发生在合同生效后,合同履行阶段。2. 责任依据:缔约过失责任依据是先合同义务,如诚实信用原则下的告知、协助等义务;违约责任依据是合同约定的义务。3. 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赔偿信赖利益损失,即因信赖合同成立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违约赔偿履行利益损失,是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4. 归责原则:缔约过失主要采用过错责任原则,有过错才担责;违约责任一般采用严格责任原则,不考虑违约方有无过错。5. 行为形态:缔约过失包括恶意磋商、隐瞒重要事实等;违约包括不履行、不当履行等。6. 举证责任:缔约过失中受损害方需证明对方有过错;违约中一般由违约方证明自己无过错或有免责事由较难。7. 赔偿方式:缔约过失赔偿以恢复原状为主;违约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也可继续履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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