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确定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 然后,计算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3. 例如,员工月工资为50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连续工龄3年,病假一个月:计算基数:若劳动合同无约定,5000×70% = 3500元,高于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基数为3500元。病假工资:3500×70% = 2450元。4. 注意事项: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计算方式应按照当地劳动法规及用人单位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病假工资,否则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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