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具有以下性质:1. 单务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承担相应对待给付义务。2. 无偿合同:受赠人无需向赠与人支付任何代价即可获得赠与财产。3. 诺成合同:只要赠与人和受赠人就赠与财产的转移等事项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不以赠与财产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要件。4. 非要式合同:赠与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均可,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采用特定形式。5. 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6. 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对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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