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抚养费数额确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2. 抚养费给付方式: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3. 抚养费调整:子女在必要时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因物价上涨、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4. 支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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