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不属于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它主要针对的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两者的区别如下:1. 适用对象不同:强制措施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政拘留针对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的公民。2. 目的不同:强制措施是保障刑事诉讼;行政拘留是惩罚违法行为。3. 法律依据不同:强制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行政拘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4. 期限不同:强制措施期限各异,如拘留最长37天等;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15日,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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