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每一起案件都是一场挑战,而有这样一位律师,以其专业和担当,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他就是唐国斌律师,湘潭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拥有良好的法律功底和素养,还具备企业行政人事管理经验。现为广东小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以及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执业证号为1440820*********71,服务地区为广东湛江。他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各类案件处理,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刑事案件及民商事诉讼案件。唐国斌律师的优势-专业素养过硬: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专业,有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储备,能精准把握各类案件的法律要点。-经验丰富:处理过众多刑事案件及民商事诉讼案件,熟悉各类案件的办案流程和技巧。-认真负责:始终秉持“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的理念,为客户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及专业意见。-收费合理: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为客户提供合理的收费标准。案件简述原告陈某(化名)与被告陆某(化名)原系夫妻,婚后育有女儿卢某1(化名)、儿子卢某2(化名)两名子女。2023年4月,双方经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约定两名子女由陆某直接抚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离婚后子女随陆某生活至2024年5月,此后便一直跟随陈某共同生活。2024年,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两名子女的抚养权变更为由自己抚养,并要求陆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同时承担子女教育费、医疗费的50%。陆某对此表示反对,辩称陈某存在诸多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还认为子女愿意跟随陈某生活并非真实意愿,是受陈某教唆所致。陈某则反驳称陆某在抚养子女期间存在诸多问题,自己有稳定的抚养能力,子女跟随自己生活是真实想法。案件难点-证据收集困难:双方对于各自的主张都需要提供证据支持,如陈某要证明陆某在抚养子女期间存在问题,陆某要证明陈某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收集有效的证据存在一定难度。-子女意愿认定:陆某认为子女跟随陈某生活并非真实意愿,是受教唆所致,如何准确认定子女的真实意愿成为案件的关键难点之一。-双方争议较大:双方对于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办案方法-一审阶段:唐国斌律师协助陈某向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提出变更抚养权、支付抚养费及承担教育医疗费用的诉讼请求。法院受理后,唐律师配合法院依法查明案件事实,重点征求了两名子女的意见。同时,唐律师帮助陈某收集并提交了身份证、离婚民事调解书、微信聊天记录、视频截图等多项证据,用以证明陈某的诉讼主张。-上诉阶段:陆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期间,唐律师指导陈某提交了陆某与子女的聊天记录、自身交易详情及营业执照、为女儿送饭的照片等证据,拟证明陆某不愿支付子女学费和抚养费、陈某具备抚养能力且用心照顾子女。同时,唐律师积极参与庭审,为陈某进行辩护。结果-一审判决: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两名子女的抚养权变更为由陈某直接抚养;陆某自判决生效次月起,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抚养费已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驳回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陈某承担。-二审判决: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陈某具备抚养能力,为子女提供了稳定的生活环境,两名子女均已年满八周岁,其愿意跟随母亲生活的表示与其年龄、智力情况相适应,应认定为真实意愿。一审法院综合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及子女意愿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当。最终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陆某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陆某承担。在这场抚养权变更的纷争中,唐国斌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成功为陈某争取到了子女的抚养权。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担当,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相信在未来,唐国斌律师将继续以专业和热情,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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