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终止:承包荒地合同到期后,合同关系自然终止。双方不再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2. 土地返还: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承包的荒地交还给发包方。需确保土地状态符合交付时的要求,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3. 地上物处理:对于承包期间在荒地上投入形成的地上物,如建筑物、农作物等。若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的,能拆除的可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与发包方协商折价补偿等方式解决。4. 优先承包权:在同等条件下,原承包方享有优先承包该荒地的权利。但发包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如是否有更合适的承包方案等,综合考虑是否再次发包给原承包方。5. 重新协商:双方可重新协商是否继续承包及承包的具体条款,包括承包期限、费用、权利义务等内容,达成一致后可重新签订承包合同。6. 另行发包:若原承包方放弃优先承包权或双方未能就继续承包达成一致,发包方有权将荒地另行发包给其他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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