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效力未定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1.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以外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效力待定。2.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3.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否则,合同效力待定。 在这些效力未定的协议中,相关权利人应及时行使追认权等权利,以确定协议最终是否生效,避免因协议效力长期不确定而产生纠纷。相对人也应关注自身权益,在规定时间内采取合理措施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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